如何有效地增值财富,达致安稳退休?

随著香港男女人均预期寿命分别伸延至83至88岁#,退休规划变得尤为重要。假设22岁开始工作,打算60至65岁退休,累积财富的黄金期只有40年左右,却需支持25至30年的退休生活。因此,善用这段「累积期」(Accumulation Phase)做好准备,到将来的「消耗期」(Decumulation Phase)时也善用适当的理财工具制造稳定的现金流。作好充足准备是每位职场人士都要面对的课题。
「累积期」策略:取向分明,量力而为
每个人对风险的接受程度各有不同,有些人风险承受能力较高,喜欢自主性投资,如选择买卖股票、自置物业等较进取的投资方式。然而,对于专业人士或工作繁忙的上班一族,未必有足够时间亲自管理投资组合,更应选用稳健、省时的理财工具。
以储蓄保险为例,一般设有保证保本期,于指定年期后可保证取回全部本金。而且储蓄是愈早开始部署,愈能发挥复息滚存的威力。以近年市场新推出的分红储蓄保险为例,它们于第30个保单年度的预期回报可达5%-6%;长年累积下,退休时可望累积可观回报,可见时间是资本增值的最大及最重要的筹码。
随著客户需求的变化,储蓄保险的功能亦愈见多元化。例如有些储蓄保险的支付身故保障的选项可提供灵活选择,可按人、按时自订支付方式及金额,甚至选择在受益人毕业、结婚、生育等人生大事时,一笔过支付指定金额。
另外,许多客户面临一个共同的困扰:他们不希望自己的保单在身故后就此终止。现时市场有些储蓄保险融入了类信托功能,有效发挥了一些类似信托功能,将保单传承予指定继承人。例如设定多重后补保单主权人,一旦原有保单主权人身故,亦有后补保单主权人成为新的保单主权人管理保单,避免进行遗产承办,让保单效益可以世代延续,财富无缝接轨。若最终想由未成年的受保人继承保单,亦可指定其为后补保单主权人,并安排至少一位保单暂托人于自己身故后代为持有保单,直至后补保单主权人年满指定年龄或到达指定日子才成为新的保单主权人。


















